频 道 直 达 - 创业网首页 - 创业资讯 - 专家点评 - 创业观察 - 你问我答 - 创业指南 - 项目分析 - 政策法律 - 创业培训 - 创业新闻 - 奇思妙想 - 创业博客 - 创业论坛

创业加盟
创业新书推荐 - 创业项目库
创业专家在线答疑
酒店管理专家答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高博龙华→新闻
    


抢商机慎用奥运标志


cye.com.cn 时间:2006-10-13 15:32:52 来源: 作者: 我来说两句

谁说奥运旗帜上只有五环?最耀眼的第六环分明是用黄金铸就,只不过要看你的眼力是否够用。

——题记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和奥运吉祥物“福娃”的诞生,国内的奥运气氛进一步高涨起来。从商业角度而言,奥运会已经是一个以做生意、赚大钱为目的的巨大的全球营销传播场。每一次冬、夏奥运会,都要波及全球,狂热营销,从而换来一次比一次多的高昂的经济利益。

奥运产业的产业关联度很高,涉及国民经济的许多部门,如建筑业、制造业、交通通讯、食品卫生、信息服务、金融业、服装和旅游等。奥运产业的潜在需求相当的大。故对于企业、产业来说,最重要的是抓住奥运商机,分享“奥运蛋糕”。但面对如此诱人的“奥运蛋糕”,企业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充分利用奥运资源来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促进自身发展。

 

奥林匹克五环是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标志。在《奥林匹克宪章》及其附则中明确规定:奥林匹克标志由五个奥林匹克环组成,可以是一种颜色或几种颜色。该标志的一切权利完全属于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对国际奥委会负责,在各自国家执行《奥林匹克宪章》及该规则的附则。国家奥委会必须采取步骤防止违反上述规则或附则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国家奥委会只能按照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指示行使随之而来的权利。以任何广告、商业或营利为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必须严格地专属于国际奥委会。

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味食品公司)未经国际奥委会的许可,自1996年初至1998年诉讼中在其生产销售的“金味”麦片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同时还在利用路牌户外广告和有线电视台做广告宣传时,使用了载有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金味”麦片产品。

1996年初至1998年诉讼中,金味食品公司未经中国奥委会许可就在其生产销售的“金味”麦片产品包装上使用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1996年11月,金味食品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北京西客站设立90平方米路牌户外广告一年。此后,该广告宣传的金味食品公司产品的包装上使用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金味食品公司支付广告费用54万元。1997年12月28日至1998年1月25日金味食品公司在北京有线电视台做广告28次,宣传的“金味”麦片产品上使用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金味食品公司支付广告费用205870元。

在一审诉讼程序中,被告金味食品公司向法庭提交了《标志使用许可证》,该许可证上载明:“经第二十六届世界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经费征集委员会批准,贵企业产品荣获第二十六届世界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标志称号。并获许享有专利名称使用权。使用单位: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产品名称:金味麦片。时间:一九九五年九月十三日。”该《标志使用许可证》上印有奥林匹克五环标志。金味食品公司为获得该标志使用许可证付款65000元。

而法院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第二十六届世界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经费征集委员会系广东省音乐文化传播中心于1995年5月授权金佩泽以广东省音乐文化传播中心的名义骗取有关部门领导的信任而成立的组织。金佩泽在取得授权后,未经有关部门的同意,即私刻了“第二十六届世界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经费征集委员会”印章,在广州金桥宾馆租房、招工、并化名金泽进行诈骗活动,涉及金额达200万元,其中含金味食品公司支付的赞助费65000元。

1997年4月8日中国奥委会曾致函金味食品公司,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活动。此后金味食品公司给中国奥委会的“声明函”中称,“我公司研究决定取消金味食品营养麦片包装袋所印的奥运会五环标志。待新包装整改工作完成后,我方尽力将市场上的旧包装更换。”

在中国奥委会就金味食品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交涉后,金味食品公司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侵权主观过错明显,已经造成了严重损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对此,中国奥委会将金味食品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其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金味食品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金味食品公司提交的《标志使用许可证》是第二十六届世界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经费征集委员会颁发的,没有证据证明该许可证是经中国奥委会同意颁发的,况且《标志使用许可证》许可使用的是第二十六届世界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标志称号,不是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因此金味食品公司以获得《标志使用许可证》为证据证明其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是经中国奥委会许可的主张不能采纳。

在中国奥委会就侵权行为与其进行交涉后,金味食品公司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对给中国奥委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和不良影响,应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国际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有巨大的商业价值,金味食品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性的使用,故参照国际奥委会准许正常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费标准,结合金味食品公司侵权的时间、情节、后果、主观过错等,确定其应承担赔偿数额500万元人民币。

其后,被告金味食品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高院判决如下:汕头市金味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金味食品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分别在《法制日报》、《中国体育报》和北京有线电视台向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致歉;金味食品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赔偿金500万元;一审及二审案件受理费共70020元由金味公司承担。

 

案例分析:

1997年12月中国首例奥林匹克标志侵权案“中国奥委会代表国际奥委会诉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五环标志案”,拉开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奥林匹克标志侵权与反侵权斗争的序幕。随着29届奥运会有关活动的展开,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也呈现逐渐增多的趋势。

  奥林匹克宪章上对“奥林匹克五环”的使用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奥林匹克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活动。中国奥委会第一案—— “金味麦片侵权案”的胜诉,就是中国奥委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奥林匹克宪章的尊严、保护体育无形资产不受侵犯的明证。

虽然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商标权的论断被二审法院否定了,但是二审法院仍然认为应保护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标志权,这样一个世界性的标志不但蕴含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而且其所有权也归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应当由各国奥委会依据其授权在各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进行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来保护。

目前,我国对标志的立法保护是不成体系的,没有统一的法律原则,似乎也没有较为鲜明的国家政策和详细具体的司法解释。比如,对标志进行法律保护是否以行政登记为前提?我国既有对特种标志的单独立法,如《商标法》、《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关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也有对某类标志的统一立法,如《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但是立法交叉保护之中,仍有法律空白,如《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保护标志的范围,必须属于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社会公益活动,并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特殊标志,这个范围是较小的。本案的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就是一例。

 

律师提示:

在这样一个时代及历史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打“五环牌”的巨大商业价值。但是国际奥委会及中国奥委会需要的是诚心诚意、愿为体育事业添砖加瓦的合作伙伴及赞助商,而不是盗用“五环”之名、为己谋利的企业。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志着对中国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利用进入了新的阶段,步入了法制的轨道。最近,北京奥组委也开始授权特许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带有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特许企业以向北京奥组委交纳特许权费的方式获取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的权利,通过生产或销售特许商品而获取收益。各企业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授权,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奥运特许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借2008北京奥运的东风,抓住机遇更好地发展。

我们每一个主办国的公民都应当通过第29届奥运会的种种相关活动,不仅在体育运动方面“更快、更高、更强”,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为己任,使我们的体育文化素质更高、法律意识更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事业发展得更快。



创业网【 www.cye.com.cn 】-创业路上 与你同行

·相关新闻

·BTV13日节目录制观众报名 ·上海谈商论道创业系列讲座
·创业网寻战略投资合作伙伴 ·80后创富论坛共创未来30年
·创业网向网友征集网站建议 ·北京新闻广播9月24日节目
·金口财总裁演说行销特训营 ·学习型中国-世纪成功论坛
·七彩公司招募大学生创业者 ·纪念孔子诞辰2560周年活动

·新闻评论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免责声明:  
  凡本网具体标明“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您对本站文章版权的归属存有异议,请立即致电010-51285022或致信chuangye◎vip.sohu.com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最新资讯
   
 
创富之星
   

 
新书推荐
   
 
论坛精华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