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与科技部联合发布 《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目前我国技术出口金额远低于进口金额,进出口逆差约200亿美元。
《意见》指出,要支持企业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出口技术,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在财税政策支持上,居民企业通过技术出口实现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享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金融保险支持上,研究制订符合技术出口企业特点和实际需要的信贷产品和保险险种,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能力;支持技术出口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解决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意见》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对外投资、承包工程、技术与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开展对外合作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并购境外高新技术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带动技术及服务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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