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除企业外,电视台及其节目、影视作品、地方政府等,也纷纷成为网络营销的积极使用者。此前,张家界借势《阿凡达》将“南天一柱”改为“哈利路亚山”,据传,就有网络推手的身影。
客户对网络营销需求的常规化和普及化,催生着从业者数量的不断增加。由于难以统计,陈墨估计,“仅大大小小的网络推手公司,就已有至少数千家。”
经多方调查,记者发现,目前网络营销业呈金字塔结构分布,处于散点异质竞争的状态,最领先的企业,市场份额不足5%。
位于塔尖的是4A级广告公司及传统公关公司设立的网络分部或开设的子公司,它们进入行业较早,服务客户多为大企业,处于第一梯队。
处于第二梯队的,主要是较早从网络推手升级而成的公司,有独立接单能力,相对比较规范。
位于第三梯队的,是大量的行业新进入者,多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公司,其中也不乏作坊式、未经工商注册的工作室,或是单枪匹马的“个体户”,“有台电脑,能上网就可以接单子”,他们多是承接执行前两者分包下来的一些单子,或在某些细分市场深入开掘,自律方面相对较差,鱼龙混杂的现象比较突出。
而处于产业最末端的,是为数众多的发帖公司、网络水军等,他们以承接分派的任务为主,“主要是干力气活儿。”
形式不断翻新?
“新鲜血液”有风险
搜索、视频、微博等新媒体、新形式不断发展,为网络营销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营销形式也不断翻新。舆情监测、危机处理、评论维护、搜索引擎优化、事件营销、口碑营销等都是当前较为普遍的方式。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的网站数已达323万个,2009年网页数量达到336亿个,博客应用在网民中的用户规模达到2.21亿。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无疑可以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判断。
“网络上,信息生成速度比其他媒介都要快很多,而互联网的开放性又令信息不可控,层出不穷的网络新媒体、新形式为企业带来很大的外部风险。如2008年戴尔的‘报价门’、娃哈哈的‘偷税门’、王石的‘捐款门’。”陈刚分析说,对网络信息的随时监控,已成为企业的一种巨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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