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建设周期预测过短
企业家们普遍喜好“短、平、快“项目。原国家科委把“短、平、快“定义为“2、3年内收回投资“。现在很多人恨不得“3个月投产,当年收回投资“。实际上,各种生产要素到位有个过程,一般项目很难作到3个月投产。例如订制专用设备就需要3-6个月。企业登记、商标注册、产品检测,都需要时间。小项目当年可能投产,有的大型项目7、8年才能由建设期转入经营期。
9、过时的换术
任何技术都有时效性。在有些领域里,技术更新换代很快,有的被新的技术取代。有的技术前几年是可行的,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成本变化或者市场饱和了,因此它们不再可行了。这些过时的技术并没有退出技术市场,依然占据着信息空间,到处传播,人们对它们必“刮目相看“。
10、“残废“技术
有的技术成果存在明显缺陷,甚至已经在转让过程中失败,暴露出问题,造成经济损失。但是少数技术持有者对此“报喜不报忧“,继续推广转让。前面提到的“废塑料炼油“就是一例。由于该项技术不能连续除焦,其生产效率极低,生产成本极高,在生产上和经济上均不可行。但是该技术还是被转让多次。
11、违法技术
2000年初,在北京和一些省市出售一种“高效节电器“技术产品。据介绍,不管什么样的电器,只要用上这种“节电器“就能节电50%。其原理是把一个大电容串在电表上,使电表在同样用电量的情况下转数变慢,实际上这是一种偷“技术“。而这种违法技术居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广告;在北京中关村,竟然有一家“中国“字头的公司公开出售这种违法产品。
12、“包销产品“的陷阱
目前,市场空间是最紧缺的资源。
有的技术持有方承诺包销产品,而且收购产品的价格也很合理,对于技术需求方形成极大的诱惑力。实际上,所谓“包销产品“的承诺以骗局为多。多数技术持有方经济实力不强,无法开拓市场或控制巾场;有些外商利用我国的廉价劳动力进行来料加工,产品返销国外,但是他们通常不到技术市场寻找合作对象,而且来料加工一般与技术转让没有直接联系。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包销产品只是技术转让的诱饵,转让方并不能真正承担起包销的责任。一日产品生产出来,对方将找出种种借口拒绝收购产品,也可能干脆就“人去楼空“。 13、贷款与投资的诱惑
在技术市场上,真正的明星不是技术持有方,而是投资方或者能够找到贷款的人。偶尔有一些人自称代表外国财团,好象很容易拿到成千上万的美金,而且就掌握着签约权。他们对技术项目不作认真审查就轻易许诺大笔的投资或贷款。这些人往往要求收益方首先付给中介费或者介绍费(要“小钱“是他们的真实目的),事后就不见其踪影了。以笔者在技术市场亲眼所见,许诺1千万美元投资或贷款者,至少有95%是骗局;而许诺上亿美元者,100%是骗局。
14、项目报价奇高
在一些技术项目洽谈会上,有的“港商’“、“外商“对一种德国的果汁加工生产线报价500万美元。而笔者在山东所见,该生产线从德国直接引进,连同技术培训,总费用才80万马克(50万美元),如此报价高出实际价格9倍。象这样的利用信息不对称而哄抬技术和设备价格的事例,在技术市场上并不鲜见。
对于这些误区和陷阱,技术交易的组织者和技术持有方当然有责任。但是,“受骗者自有其受骗的理由“。我们的一些企业家和投资者;往往有一种浮噪心理。对于实实在在的技术和信息他们不感兴趣;偏偏是那些“泡沫“和误导正中下怀。
走出误区、回避陷阱、挤出“水分“的办法很多:一是抱着“平常心“;二是详细考察;三是自己进行可行性分析,不过分相信技术卖方;四是向该行业的专家咨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技术市场虽然管理粗放,但是比起国内的各种物质商品市场,它仍然是最健康的一一技术市场上的假冒伪劣项目和商业欺诈事件,要比国内任何物质商品市场上的少得多。为什么?除了各级政府加强管理之外,技术市场的交易各方,包括技术中介人,总体上都是社会精英。经过市场经济大潮的陶冶,他们日趋成熟,技术交易行为越来越理性化。这是技术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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