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森•卡明斯基金会(Nathan Cummings Foundation)的股东活动总监劳拉•坎普斯在一份电子邮件中告诉我说,丑闻爆出后,“我们给了该公司大约6个月的时间来对股东的严重不满作出回应……结果只看到一些象征性的改变……因此,我们决定提出建议,将双重股权结构合二为一。”
上个月,新闻集团宣布,为遵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海外投资者控制权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取消非美国股东的投票权,但不会利用这一做法增加默多克的投票权。坎普斯写到:“假如所有股票(包括A类股和B类股)都拥有投票权,该公司很可能就不会违反美国法律,也不必为遵从美国法律而被迫废止海外投资者的部分投票权。”
最后一家值得一提的、由创始人经营的公司是切萨皮克,它也没有入围《财富》杂志全球最受赞赏公司榜单。上个月,路透社的调查性报道披露了与切萨皮克一项气井权益相关的CYE贷款安排,显示对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EO奥博尼•麦克克兰顿的监督不力,麦克克兰顿已于上周卸任董事会主席。上周三路透社的一则报道称,麦克克兰顿担任公司CEO的4年中,一直同创办切萨皮克的共同创始人汤姆•沃德暗中经营一只2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去年的投票委托书显示,沃德也已经获准参与这一气井权益计划。
纽约市审计长办公室(New York City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的企业治理执行总监麦克•加兰德表示,他“欢迎(切萨皮克)将CEO与董事长职位分离的迟到之举,但问题不只是董事会的领导。问题在于董事会本身。”纽约市养老基金已提议在切萨皮克实施“代理参与”(proxy access),允许未来的股东们通过官方代理提名董事。根据去年的投票委托书披露,切萨皮克的创始人没有股票投票控制权,因此上述提议可能有机会获得通过。富国银行(Wells Fargo)今年的“代理参与”议案获得高票通过。纽约市养老基金也在纳伯斯工业公司(Nabors Industries)提出了类似建议。切萨皮克没有回复要求发表评论的电子邮件。
股东们在切萨皮克或许还能推动变革,但在沃尔玛、新闻集团、谷歌这样的公司,即使会出现变革,可能也会十分有限,而凯雷(Carlyle)和Facebook等公司的投资者还会面临一个风险,即股东在事实上无法对创始人问责。
根据彭博社(Bloomberg)的数据,2006年,外界对沃尔玛的“司法麻烦”和“系统性违规”担忧愈演愈烈之际,挪威的全球养老基金以及瑞典的一家养老基金都抛售了这支股票。他们是作为受托人采取的行动,代人投资股票须审慎稳健。
如果证交所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或无实际投票权的股票上市,美国养老基金和投资管理公司的工作当然会简单些。但证交所没有动力采取这样的行动——除非事关资本市场体系。将这些股票纳入成分股的指数、以及承销这些股票的投资银行同样也没有动力这么做。但不管整个体系中的其他各方怎么做,审慎起见,代人投资者都不应投资那些他们不能有效实施控制权的公司。受托人有责任回避这样的股票,他们从委托人那里拿到了丰厚的管理费,必须保证这一点。
不是说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和投资管理公司没有禁止投资股票黑名单(也就是他们从不投资的股票)。他们确实掌握着这样的名单。如今,受托人应该采取行动,在这份名单上加上无投票权的股票了。如果是在用别人的钱投资,当然可以慢慢来,不着急。但是,正如许多基金承认的那样,他们同时并没有足够的人手来监督手头持有的所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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