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有哪些?
1、市场信用风险。2011年7月21日,积累了10万注册用户、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发布了关闭通告。通告称,基于目前中国市场的信用问题及哈哈贷目前遇到的运营资金的短缺,2011年9月2日起,将全部停止哈哈贷服务这是第一家具备一定规模的网络P2P借贷平台宣布关门。
2、网贷平台本身运营不善。大部分网贷平台承担着垫付责任(大部分平台承诺,一旦借款产生逾期风险,将由平台垫付本金或者本息),因此,单笔标的的风险将演化为平台的经营风险。
3、监管存在法律空白。名为“江南愤青”的人士表示,在监管上国内外都一样,都法律的空白点,美国的P2P模式的鼻祖,Prosper也曾被监管机构认定非法,但是后来又被允许重新开业,也说明这个行业到底会如何,都在观望之中。
4、P2P骗资。国内P2P自起步于06、07年之后,发生过不少P2P的骗资案例,2011年9月,贝尔创投事件,涉案金额300万,2012年6月的淘金贷事件,涉案金额100万。
政策走向
据《创业家》的报道,今年8月,中投公司副总谢平完成一项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报告,分析了宜信等P2P互联网金融模式,认为P2P融资模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未来可能成为主要的金融模式,不能因为这项金融创新在发展初期遇到一些问题,就将其扼杀在襁褓之中。一个月后,天津达沃斯论坛,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也在演讲中肯定P2P等互联网借贷模式。
银监会目前并未出台具体的政策,2011年8月,银监会曾发布《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表示,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P2P平台贷款公司在中国尚处在监管真空,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备,央行和银监会都没有对其监管的法定职责,而此次银监会的通知侧重于提醒银行注意风险的跨界“传染”。
银监会认为,P2P贷款平台主要存在七大风险和隐患: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容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监管职责不清;贷款质量低于普通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风险隐患。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在一公开场合表示,对于目前流行的网络“人人贷”模式,应当谨慎探索,谨防变成非法集资危害社会。
吴晓灵表示,小额信贷作为微金融的主要领域,应当通过放权自主核销坏账、临时性优惠政策制度化等方式予以鼓励。
唐宁认为,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银行都被要求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些金融服务。由于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服务需要不一样的信贷技术,在国外,银行都会选择与宜信这样的拥有服务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能力的机构合作,来完成整个金融服务流程,这也被实践证明成本最优,并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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