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仅仅是以演员的身份参与进来,还可以出品人的身份和编剧探讨剧本。”
在具体运营中,工作室起到柔顺剂的作用,由工作室与制片方洽谈合作,由演员本人来决定是否进行投资。
“我们首先考虑财务上的风险,因为这是李冰冰身份转型的新尝试,所以预估即使亏损也就一两百万,值得尝试。”第一次尝试获得成功之后,随后李冰冰还担任了主演影片《雪花秘扇》、《我愿意》等影片的联合出品人。
《我愿意》投资为3000万元,票房达到8275万元。此外还包括饮料、汽车、银行等植入广告收入。
“其实市场上95%的片子都在赔钱,我们目前又找了好几个剧本准备投资,正处于磨合期。”纪翔说。
设立传媒公司
除了当电影投资人,李冰冰还直接成立传媒公司,介入电影的推广。
“围绕李冰冰有一个工作室和两家传媒公司,两家公司分别负责宣传发行,以及电影中广告植入等运营事项。”纪翔说。
在工作室的运营中,纪翔不仅需要了解李冰冰演艺经纪部分的事务,还需要掌握整个团队的工作动向,包括前后衍生环节、演员团队阵容、营销方式和费用、投资的成本预算等等。
一般好莱坞典型的工作室运营模式为,演员的合理收入是片酬的50%,专门的CA团队、经纪团队、PR团队、法律团队及税务团队,几组团队分别抽佣10%,这样的模式保证了好莱坞电影的高效率运作。
在中国,工作室的团队身兼多职,这样也使得团队参与到所有环节,对整个流程都极为了解,更能了解投资运作逻辑。
有了这样的视角,纪翔开始考虑李冰冰工作室的产业链化运作。两家传媒公司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帮李冰冰开拓业务并覆盖产业链的其他环节,两家公司成立之后独立运作。
运作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影片整体的宣传工作都外包给传媒公司,这种模式是以电影本身为中心进行宣传;第二种方式是其他公司来进行电影整体宣传,李冰冰的工作室只负责选择自己的艺人。
如工作室在李冰冰主演的影片《辛亥革命》、《雪花秘扇》等影片上映时,承接了部分推广宣传工作;李冰冰没有参演的影片如《Hold住爱》、《太极》、《我愿意》,也由旗下传媒公司承接营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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