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创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创业协会是在院领导和团委是支持与领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宗旨和基本义务
1. 协助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做好工作,不断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 南京艺术学院创业协会本着“顺应时代发展,激起创业激情,成就创业人才”为宗旨,为大学生未来进入社会提供一个实践的平台。
3. 在会员学好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带动大家来开展丰富多采的校园活动,从而使校园活动健康有益的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 会员凭会员证自由进出本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场地。
2. 会员对本协会工作有讨论,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 会员应遵守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完成本协会所给的各项任务。
4. 会员需交20元/年的会费,将作为原始资金积累和用来聘请成功人士或专家来开展讲座和以后协会所搞的一系列活动。
5. 本协会会员要有创业激情,热爱生活,想改变自己对社会知之甚少的现状或要积累社会经验应付未来决心的想法,均可以加入本协会。
6. 会员加入本协会后,由本协会统一发放会员证,具备会员资格后必须遵守协会章程。本协会会员要言语礼貌、举止文明、工作主动热情、要有时间观念、要以诚待人。若会员不遵守协会相关章程,协会有权撤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四条:本协会在团委,社联,与顾问指导下,实行主席负责制(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负责主管协会的全面工作,下设团支部、秘书部、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实践部,来负责协会的分工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和各职务的权利和职责
主席(副主席):主管协会的全面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向团委,社联,院领导汇报全面工作对两名副主席进行明确分工;副主席分别负责协助主席管理协会的一系列事物,听从主席的安排。
团支部:负责宣传团的政策,指导协会各项工作,并对主席提出的一系列计划、项目等给出建议与补充或驳回。
秘书部:负责协会和各部门工作和各项会议的安排和协调还有协会日常事物处理。部内分为文笔组、财务组、组织组。
策划部:采集信息,起草文件,组织活动,包括活动流程设计和其他安排;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资料整理。
宣传部:策划各项活动的宣传形式与宣传内容;负责海报制作,张贴并负责重大活动中的摄影与摄像。
外联部:负责一切对外联系,包括学校,企业,公司等。
实践部:负责具体事物的实施。
第六条: 下一任主席由即将退役的主席和指导老师的推荐,与副主席参与竞选主席职位;每年九月分进行副主席竞选,副主席竞选人员是各部部长;每年十月分进行部长竞选。竞选成功后,副主席与部长试用期四个月,一经留用任期为两年。
第四章 活动与会议
第七条:协会在院领导,团委,社联指导下开展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
第八条:本协会领导将全力以赴地将本协会搞好,多多创造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会员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并要严以律己,接受会员监督。
第九条:定期组织讲座,请一些成功人士传授创业经验,宣传创业最新动态,交流个人心得,进而提高创业水平。
第十条:定期对外联系,最大限度地扩大协会的联系面与覆盖面,进而可以得到更多更新的创业信息,提供就业机会。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户外活动来放松心情,让会员在创业的同时享受到协会集体的温暖,并体会到生活乐趣。
第十二条:每周举行一次协会领导会议,以便明确各项活动的准备工作的分配。
第十三条:每个部门必须要严以律己,认真做好各自该做的事情并对本协会多多提出一些有利于协会发展的建议与自己的一些想法,听从主席团的安排。
第十四条: 各出席人员须按时出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必须请假。
第五章 附则
本协会的章程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属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创业协会。本章程从公布时间实施,经修改后,按照修改后的条例实施。
制定时间:2005年11月19日星期六
修改时间:2006年11月1日星期三
南京艺术学尚美学院创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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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协会-各地大学生创业协会总览 http://www.cye.com.cn/jigou/chuagnyexi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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