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我省发布《创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从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将大力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对象企业主要以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为主。
据悉,我省将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江西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依托现有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集聚区、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及人口集中的城镇,创建高品质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保姆式”服务。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有关人士透露,全省各地将建立健全创业园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成100个创业园,培育企业达10000家以上,初步形成一个创业体系。
按计划,创业园内企业一般不少于50家;企业必须是初创的小型微型企业,以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微型企业为主,创业园由省中小企业局进行认定,每年上半年由设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向省中小企业局申报。
此外,创业园的扶持政策主要集中在财政、建设用地等6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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