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门槛”又低了个人贷款上限增至10万元
吉林日报7月14日电(记者杨宝迪通讯员孙鹤)13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今后,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
进城创业农民将成扶持对象
吉林省将尝试将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到进入城市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对进入城市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符合《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中从事个体经营人员贷款条件,并具备偿还能力的,可以凭《暂住证》,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但其反担保人必须是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可省内异地申请贷款
今后,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将得到贷款重点扶持,以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同时,小额担保贷款将实现省内异地办理。今后,持有我省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省内异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在当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上限增至10万元
今后,我省地级以上城市(含延吉市)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且按期还款人员,再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其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同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流动资金贷款,其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对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放宽至三年。
信用社区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
我省将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贷款回收率在90%以上的信用社区,每年按照贷款实际回收金额的1%给予奖励;对贷款回收率在93%以上的信用社区,每年按照贷款实际回收金额的1.5%给予奖励;对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的信用社区,每年按照贷款实际回收金额的2%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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