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有些创业者将获得的资金转借给其他公司,或为其他公司做担保、甚至将资金用于高利贷和在二级市场进行操作以及申购新股;有些创业者滥用公款吃喝玩乐,购买大量的奢侈品(汽车、办公设备)。例如,在互联网高潮时期,许多的创业者获得资金后,第一件事就是搬进豪华的写字楼,然后大举扩招,创业者不仅自己的薪水高得离谱、员工的薪水也高得出奇。还有一些人则挪用公司的资金或将公司资金转移到创业者自己或其亲戚的公司的名下,或者高价购买关联公司(亲属或自己的其他公司)的产品以及低价向关联公司出售产品。 此外,由于大多投资人不能也没有时间和精力介入公司日常运作和管理,创业者可能会在公司的管理上采取隐藏行动。例如,创业者任人唯亲,按照家族式管理模式经营公司。许多创业企业的发展没有后劲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专业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企业的高速发展受到了创业者低效管理能力的严重制约。
对此,调查者认为投资人可以用一系列方法来减轻创业投资人与创业者之间委托代理问题上的利益冲突:一,创业投资人可通过合同的设计来激励和约束创业者,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行动。如,现金流的分配权(股权)和控制权的分配;二,创业投资人可通过投资前的项目审查和尽职调查来剔除无法赢利的项目和不称职的企业家;三,创业投资人可以通过投资后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监控来减轻委托代理中的隐藏信息问题;四,创业投资人还可以通过分阶段投资来减少风险。通过调查人们也发现许多成功的被投资企业通常要经过2轮以上的融资。
另据资料,在对118家创业公司的200轮融资、以及为他们提供资金的14家创业投资公司所做的调查中,发现在200轮的融资中,有189轮使用了可转换优先股(包含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组合),这证实了有关学者的观点,可转换优先股是创业投资中使用频率最大的金融工具。持有可转换优先股的投资人一般具有优先分红、优先清算和在任何时候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由于优先股可以拥有投票权,也可以没有投票权,在创业投资中的可转换优先股一般都拥有投票权等其他对公司的控制权。
创业投资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投资者要学会在风险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的判断,才能在重重迷雾的市场中取得“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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