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精心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 金融业“十一五”规划出炉,中外金融机构青睐珠江新城 昨日上午,珠江新城迎来了首家前来落户的外资金融机构。记者同时获悉,自今年3月广州市出台一系列扶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实施细则后,多家中外资金融机构纷纷前往考察,其中一些正拟进驻。而新鲜出炉的《广州市金融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广州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为眼下这股“金融热”再添一把火。
近年来,国内不少中心城市提出建设金融中心的目标,并纷纷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种竞相发展的态势既给广州带来向上的动力,也带来资源分散、竞争加剧的压力。广州如不加快发展,将可能在新一轮金融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会弱化广州中心城市的功能。广州市审时度势,近一两年来及时将金融工作的战略重点从处理历史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转移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上来。大力发展金融业,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协调发展,已成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继今年3月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高调推出一系列扶持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后,最新出炉的《规划》更具体描绘了“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发展蓝图:到2010年,广州将初步形成带动全省、辐射华南、联通港澳、面向东南亚、与国际接轨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20年,广州将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水平,初步形成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功能互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对于金融中心的“名片”——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的建设,除已出台的一系列优惠、奖励措施,广州市目前正在加紧制订金融商务区发展规划,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具有国际知名度的中外资金融机构来穗发展并进驻金融商务区。
“十一五”期间,广州还将重点加强泛珠三角金融合作。首先,积极加强穗港澳金融合作,通过承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引进香港的金融机构、人才、技术、管理等,同时加强与东南亚、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其次,加强广州与泛珠三角各中心城市的金融合作,发挥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和跨区经营活动,推动金融机构间开展相互持股、业务合作、人才交流,逐步形成并确立广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在泛珠三角地区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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