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被独占 红酒商围攻张裕 近日,针对张裕公司将“解百纳”注册为商标一事,葡萄酒行业掀起了轩然大波。《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长城、王朝、威龙等国内葡萄酒厂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正式立案。与此同时,长城、王朝、威龙昨天发表联合声明:“坚决反对将‘解百纳’这一行业公有资产作为商标为张裕一家企业独占,坚决抵制‘恶意注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行业危害。”法律的介入将使“解百纳”之结如何开解留下了更深的悬念。
解百纳花落张裕引发讼案
2001年,张裕公司曾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解百纳”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于2002年4月下发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由于对这一注册申请感到强烈不满,长城、王朝、威龙等17家企业随后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撤销申请。对此,商标局经过重新调研,裁定“解百纳”是行业公认的酿造红葡萄酒的原料名称,遂于2002年7月撤销了“解百纳”商标,并责令张裕公司将 “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对此不服的张裕提出行政复审,而这一审就长达6年,从此也拉开了漫长的“解百纳”商标之战的序幕。
2008年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商评委”)对“解百纳”商标之争作出裁定:“解百纳”商标归张裕所有。裁定书指出:“解百纳”长期被张裕公司作为葡萄酒的商标或特定名称使用,能够起到区分葡萄酒来源的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
“商标局和商评委是两个平行机构,相当于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因此当这两个机构对同一个商标注册审批作出不同的决议时,以商评委的决议为准。”商评委相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解释。
这一裁定,意味着其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瓶标上将不能出现“解百纳”字眼,企业将面临的打击可想而知。收到裁定书后,长城、王朝、威龙等国内葡萄酒厂商立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争端解决前张裕仍享注册权
不难看出,这起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商标纠纷,其最大的争议焦点就在于“解百纳”究竟是品牌还是葡萄酒品种。张裕公司认为,“解百纳”是张裕公司早在1931年就创立的葡萄酒品牌,1937年6月28日,公司经当时“实业部商标局”的批准,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号为第33477号,因此,“解百纳”是品牌而非一个品种。
张裕的观点遭到了长城、王朝、威龙等同行们的强烈反对。以长城为代表的抵制方昨日向记者表示,解百纳一词是由法文“Cabernet”翻译而来,是“Cabernet”这一酿酒原料的葡萄品系的中文名称,按照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直接表示商品主要原料的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
“现在很难说清楚谁是最早使用解百纳的企业,但即使张裕先用,作为一种公有资产在被广泛使用的前提下,也是不能被注册为商标的。”长城方面表示,张裕上世纪30年代所注册的也并不是“解百纳”三个字,而只是一个图案商标。
“目前商评委的裁定只是一个鉴定,并不是一个结果。”显然,此次上诉已被抵制方视为扳回局面的关键一战。但在上诉期间,已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张裕公司仍将享有注册商标的相应权益,而其他企业则不能在同类产品上标注“解百纳”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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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资520亿美元 英博“豪饮”百威
昨日,美国啤酒制造商安海斯-布希公司(下称AB)表示,公司董事会已与比利时英博达成了一项合作协议,总价值高达520亿美元。据AB公司表示,董事会已经接受了英博每股70美元的现金收购计划,“不过合作协议还需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
AB公司特别强调,英博的此番超级收购给公司带来巨大好处,公司旗下的“百威啤酒将有机会成为全球性的领导品牌”。百威啤酒是AB旗下最知名的高档啤酒品牌,并且已在中国国内市场取得了其他品牌难以想象的利润。
市场人士指出,上周末,英博公司将原来每股65美元的收购价调高了5美元,最终促成了AB董事会改变了原来“对抗”的态度。
据了解,合并后的新公司称为安海斯-英博公司,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啤酒制造商,占据全球四分之一左右的市场份额,在北美与西欧两大主要啤酒市场有望形成竞争优势。
天相投资公司食品行业分析师施剑刚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虽然此番收购计划从签署协议到最终完成仍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但这依然给国内啤酒行业市场格局的变化带来了想象的空间。
目前,AB公司在中国已拥有了青岛啤酒(600600,SH)27%的股权,是中国这家著名啤酒商的第二大股东,并且AB公司还全资拥有了哈尔滨啤酒。
同样,英博在中国国内也已收购10家左右的地方啤酒公司。按照啤酒行业专家方刚的估计,英博旗下公司在国内的产量已超过了燕京啤酒(000729,SZ),列华润雪花与青岛啤酒之后,居行业第三位。
在具体的竞争领域,英博在南方市场表现强势,而AB公司则一直想把在东北起家的哈尔滨啤酒推广到全国市场。
不过,银河证券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董俊峰认为,两大国际啤酒巨头的合并给国内市场带来的变化尚需细细观察。同日,青岛啤酒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啤酒在具体市场的营销与竞争策略是否需要调整,还需要得到此次并购活动更加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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