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17日通过了“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放宽台企和个人赴大陆的投资限制。新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的规定,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上限。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新台币8000万元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中小企业有两种选择可采新台币8000万元为上限;或采净值、合并净值的60%为限(较高者)。
非中小企业由现行净值或合并净值采40%、30%、20%,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60%。但对于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跨国企业在台子公司则不受限制。
此外,台湾当局还将赴大陆投资的审查程序便捷化。台湾当局指出,赴大陆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申请案,可在投资实行后六个月内申报;个案累计金额逾5000万美元,才进行项目审查,其余均以简易审查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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