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只有部分地区实行网店办照制度,不同地域卖家显然面对着不同的监管方式,因此很难避免部分卖家打擦边球“逃脱”监管范围———例如北京的卖家可以通过改换注册地点,规避《意见》要求。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属地管理规定”只适用于当地,可如果对电子商务行业进行规范,需要有全国性的规定出台,目前这方面还是空白,难免会出现监管外的“漏网之鱼”。邱宝昌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专业顾问,他也表示仅通过地方规定很难管好互联网,因为互联网上的电子商务市场是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有效的、可操作的法律或者法规来监管。
亮照要亮得可信
淘宝网的卖家,上海居第二位,上海的网购买家更是全国居首;易趣公司也设立在上海。所以,大家都在看上海有没有跟进动作。
尽管网络上对新规的争议很大,专家学者也有各种建议,但从总体情况看,绝大多D数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都认为,规定能淘汰掉部分不规范的商家。从长远来说,新规的出台更是有益于电子商务的规范发展。事实上,上海方面同样有为电子商务立法的打算。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表示,本市正在制定电子商务相关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了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今年5月将该条例的意见征求稿递交有关立法部门。在他看来,电子商务“亮照经营”是一个发展趋势,其背后的意义不是要不要办一个证照,而是确保网上交易的安全,提高电子商务的诚信度。
亮照经营根本上对买家是有利的,平时人们去街边小店吃碗馄饨也会注意一下有无营业执照,为何上了网就反对起亮照经营来?仔细看网友发言,并非他们双重标准,而是希望亮照就亮得可信服,主管部门站稳公平公正的立场。一纸牌照,该有护优汰劣之效,而无借名收费之意。
专家提出,对于“谁要办照”、“谁不要办照”等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尤其在新规刚刚起步阶段,可以放低标准,先从引导和规范做起。
一方面,对于网上“新手”等特殊群体,可以考虑放宽条件,不能要求他们在一夜之间进行“翻牌”。其实,营业执照的申请要求并不宽松,涉及经营场所、经营资质等诸多要求,很多网上小店店主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有专家建议,可以给这些店主三年至五年的适应期,逐步积累申请营业执照的基础。在这三五年间,可以免除各种管理费,但要求小店店主如实做好登记、记好账。适应期过后,则根据每年交易量、交易额、是否达到税收的起收点等标准,要求相关小店店主领取正式营业执照。
另一方面,对那些带有公益性质的网上经营者来说,也要有扶持乃至鼓励措施。电子商务有着意想不到的公益价值,包括帮助部分社会成员回归积极、健康的生活道路,如上海团委和社工推出“自由组合脱瘾法”,用网上店铺等方式逐渐代替网络游戏,让青少年从网络游戏走向网络就业乃至网络创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和人群脱困,如从2006年5月开始的魔豆宝宝爱心工程,旨在帮助身处困境而自强自立的母亲,目前已帮助超过30名母亲依靠自己双手改变命运……对于这些网络经营者,“亮照”的方式要更加人性化一点,必要时还要开通“绿色通道”,降低“亮照”成本,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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