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全免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专家估计地方财政每年需多支出100多亿元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
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专家表示,这是全国义务教育的收尾工作。
会议指出,一要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二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三要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随迁子女,要统筹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四是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会议还决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对此,著名教育学者、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杨东平表示,城市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而据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之前透露,城市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2600多万,每年大约需要花费100多亿资金用于免除学杂费。目前已经有十多个省份在整个辖区范围内实行了城市免费义务教育,涉及东中西部省份。其中包括宁夏、山东、广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
据北京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外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也实行免费,这部分学生的费用如何解决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据北京市教委截至2007年底的统计,北京外地来京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已达40.4万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1/3。目前,北京市已经免除了在公办学校借读的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自2003年至今,北京市级财政对此的投入已超过4亿元。
杨东平认为,义务教育学杂费减免工作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农村及西部不发达地区。尽管2006、2007年已经完成了对农村的义务教育学杂费减免工作,但从目前来看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提高教育质量问题,教师队伍不稳定问题,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还需要一个新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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