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其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2006—200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38亿元,支持了266家担保机构。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亿元。
这位负责人指出,财税支持政策增强了担保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有效地激励了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的积极性。
实施税收优惠
从今年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施,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5%的所得税税率。
为减轻小企业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解决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纺织、服装企业的实际困难,今年8月财政部对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税1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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