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公布了本市《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推出11项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措施。从明年1月1日开始,具有本市户籍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享受免费乘坐地面公交车,免费游览公园、风景名胜等优待政策,9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还将享受每月100元至200元津贴。《办法》在当前老年人呼声较高的免费乘车、游览公园和享受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惠老问题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此前,本市对老年人的很多优待政策大都针对70岁以上老人。《办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的发放从今年开始实行。相关部门将在《办法》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的优待办法。
■记者专访
问:外地和外籍老人何时享受该优待措施?
陈宝全(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这次制定的老年人优待措施主要是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人。至于大家关心的外地在京旅游或长期居住的老人什么时候能享受该优待措施,我想等将来条件成熟我们会适当考虑的。
问:如何监督优待措施实施?
陈宝全:实施细则出台前,将建立投诉、举报的渠道,如果老年人认为某个单位和部门没有按照办法实施优待措施,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我们也将组织专门的力量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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