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后,对大户型业主来说,产生高达数十万元的差价,他们由此产生了埋怨。对此,开发商决定给予全部业主差额补偿,补偿分两种方式进行:还没有签订合同的业主,开发商会直接以新价格与之重新签合同;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开发商则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客户,由此涉及的差价补偿款近3000万元。
“该做法没开始多久就被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紧急叫停了。”据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深圳国土部门明确表示不提倡这种大张旗鼓大规模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因为重签合同涉及到重新备案以及一些监管的细节。后来,这种补差价的做法就基本暂停了,只是有些还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业主,以新的低价格签订了正式合同。
- 律师说法
“补差价只是一种促销”
广东维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奉勇说,目前深圳楼价下跌,开发商补购房者房价(专题)差额,主要是为了让购房者心理平衡。从法律角度来说,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和具体规定,开发商的这种促销手段并没有违反法规。但是,业主要求补偿差价“于法无据”,不属于合理诉求,开发商一旦答应了业主的要求,将会破坏契约和诚信原则,此头一开,将形成不好的先例。需要看清楚的是,这种补差价的做法只是一种促销。《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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