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陷害门”的官司始发于2006年初,消费者黄静从华硕公司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之后被检测到“该电脑内装为英特尔公司明确规定不能用于最终用户产品的工程样品处理器”。但在维权过程中,黄静却被以涉嫌敲诈勒索刑事拘留。2006年12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一年后,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2008年6月,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斓律师、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付占平律师组成的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接受黄静的委托,处理其与华硕公司、英特尔公司之间的相关法律事宜。张斓透露,首先将要求华硕停止侵权并道歉,下一步则起诉华硕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最后是起诉华硕诬告陷害。
此外,华硕维权联合律师团认为,此事件也暴露出IT行业内部的潜规则。实际上,早在2005年英特尔公司就暴露出其在工程样品处理器方面的管理漏洞,一批笔记本中出现几款“工程样品芯片”,并且这种现象也存在于其低价机型中。而在3年之后,英特尔再被爆光“工程样品芯片”随华硕笔记本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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