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商场购物时,消费者经常会听到各种流行歌曲。昨日,因播放《烛光里的妈妈》等作为背景音乐,美廉美超市被音著协诉上法庭,并被索赔1.6万元。据悉,该案是《著作权法》颁布以来,首起因超市侵权播放背景音乐引起的诉讼。
原告方音著协介绍,今年4月,音著协申请由公证处人员在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对该超市播放的背景音乐进行录音,其中包含谷建芬作曲的《烛光里的妈妈》。而美廉美超市代理人表示,该超市所使用的背景音乐均由合作方乐众传媒提供,而且该超市广播15分钟就会插播信息。另外,美廉美超市代理人称,超市播放背景音乐只是为了活跃气氛,并不是直接通过播放音乐盈利,这与KTV等娱乐场所不同,希望原告的收费标准有所区分。
“现实中还存在像被告这样吃惯了免费音乐午餐的商家,导致侵权情况比较严重,我们希望本次诉讼能营造一个良好的著作权守法环境。”音著协代理人称。据了解,家乐福、沃尔玛等外资超市在背景音乐版权费的缴纳方面比较规范,而国内超市大多没有主动支付音乐使用费。
“我们是通过连锁协会出面协商背景音乐付费问题的,当前的分歧主要在收费标准方面。”北京某超市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超市内会不间断播放促销信息,背景音乐的使用率比较低,如果与靠音乐盈利的娱乐场所实行相同的收费标准,则不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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