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目前百度发布竞价排名这种变相广告并没有在工商和物价部门备案,并且所有搜索引擎厂商在这方面都有欠缺。事实上,由于百度的竞价排名有几十万,从技术角度,如何备案也需要画一个问号。
这就牵扯到一个问题,我国的广告法是1995年颁布的,当时中国的互联网还没有成型。法律制定者肯定没有料想到互联网时代的广告形式已经完全超出了当初的想象。
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是时候把竞价排名纳入法律体系。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分析师指出,不论是百度冠以“推广”字样的竞价排名,还是谷歌的“赞助商链接”,其本质都是一个:搜索引擎关键字广告,属于网络广告的一种形式,应尽快纳入《广告法》的统一监管。
根据统计截至2008年7月,中国搜索引擎用户规模已经增长至1.7亿,其中蕴藏着巨大的市场。在搜索引擎用户规模与互联网市场营销价值凸显的情况下,搜索引擎营销已经成为广大企业选择的重要互联网营销手段之一,而搜索引擎关键字服务正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截稿前,记者发现百度目前已经在悄然改变以往的竞价排名方式。譬如,在百度上搜索“家纺材料”这一关键词,搜索结果的前三项用明显的颜色和后面的搜索结果区隔开来,并标注了“赞助商链接”的字样。这一后果与谷歌的竞价排名十分相似。
对于百度来说,改造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显然是个非常困难的过程,特别是目前百度有将近20万的企业级用户。这一改变还需要漫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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