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森对此表示,在不触及土地出让制度的前提下对现有税费进行整合相对更加简单、易行和具有可操作性,但会涉及到收费的建设部门,所以要进行税收和收费的整合也并非易事,要协调好不同部门的利益关系,还要制定好配套政策。
深圳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亦表示,物业税开征不是简单的税费改革,涉及土地使用制度、市场调控手段、住宅建设方式等多方面。房产如何评估、针对哪些物业开征、税费比例、如何约束个人欠税、个人房屋认定,政府该如何征收、该税收最后用于何处等等,都很复杂。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就物业税开征的时间以及开征基点在学者和业界征求过意见。结合目前的经济形势,我预计起征点在1%左右,不能太高。”国世平说。
国世平进一步向记者表示,“物业税的征收办法可能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计算,超过一定面积要收税。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人均30平方米和人均50平方米作为起征点。物业税的征收标准将在0.6%-6%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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