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
若卡用于诈骗
售卡人要担责
有律师表示,如果收卡人用这些购买来的银行卡进行诈骗、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持卡人很可能会因为贪小便宜而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国家法律。这是因为,根据《刑法》、《银行法》和《反洗钱法》中的相关规定,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出售银行卡,并且是大批量的,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即便持卡人毫不知情,平白无故被人利用,也逃不开连带责任。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刘辛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市民在出售银行卡之前并不能确切知道对方收购银行卡的实际用途,事实上有一些人收购银行卡是用以收藏,当然也有一些人是用以犯罪。在此情况下,出售银行卡的市民是不构成共同犯罪行为的。
“但即便是不构成犯罪,仍不鼓励市民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因为这有可能是害人害己的做法。”刘辛说,另外由于银行卡储存了许多个人信息,出售银行卡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破解并盗取个人信息用以复制卡片等犯罪,市民可能因此而招致损失。
广州多家银行的相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均希望通过信息时报提醒市民,应注意保障自己的利益,不要因小失大。“可能是用于诈骗或是洗钱。”多名银行人士在提及收卡人的收卡目的时,均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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