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将成中国经济“未来鲨鱼”
央行6月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广泛参与支付业务。据统计,中国的在线支付市场在今年一季度达到了2080亿人民币的规模。在第三方支付发展迅猛的同时,一些通过第三方支付来进行洗钱、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出现,并进入监管部门视野。业内人士认为,央行出台新规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发展,新一轮的第三方支付将迎来一次内部洗牌。
其实,在《办法》推出之前,在坊间就一直流传着国家要对第三方支付业务有个新的整顿,因此,一些从事第三方业务的企业就提前做出了反应。据中国人民银行网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第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在《办法》推出之后,作为第三方支付的企业也都不同的感触,为此,《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看看他们是如何来解读央行推出的《办法》?
《办法》给第三方支付
名正言顺保护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截止到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数量达到320家。而在这个市场中占份额大也是屈指可数,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钱等。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出台《办法》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起到了重要的意义。因为,办法消除了整个行业的“不确定性”,同时也是对第三方支付企业一个名正言顺的“保护”,这将有利于电子支付行业长远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易宝支付符合《办法》中相关规定,已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完全有信心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办法》中对于注册资本的限制,客观上提高了行业门槛。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测算,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门槛的规定,符合申请全国性支付公司许可证的公司初步统计仅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等少数几家公司。而目前全国支付公司中有一半的注册资本达不到3000万或1亿元的许可证申请门槛,余晨表示,1亿元注册资金的门槛,将使一大批中小型支付企业面临出局或缩小业务范围的风险,在无法增资的情况下,一半的企业将要离开。
对于央行对支付机构接受的客户备付金管理的规定,余晨告诉记者,此规定对C2C和担保支付型的公司影响比较大,因为他们沉淀资金比较大,而对易宝支付来说,这一规定没有影响,因为易宝支付不做担保。易宝支付的盈利模式主要靠向商户收取手续费,并在2008年、2009年就以此实现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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