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余额宝”之后,“活期宝”“微银行”等互联网金融产品陆续上线,为广大居民的“碎片化理财”提供了诸多便利。与此同时,对于行业发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相关部门也应保持关注,及时防堵监管漏洞,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外围环境。
相对于银行理财等传统途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门槛更低、操作更加便利,更好地满足了居民理财在时间和金额上的碎片化需求。对于互联网金融,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均表现出了鼓励创新的积极姿态,而行业“野蛮生长”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也需引起足够的警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指出,互联网金融目前发展势头良好,但其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比如一些公司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推销理财产品,其是否已按规定取得代销资质?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谁来保证个人金融信息的安全?有没有健全的机制来防范互联网公司的“道德风险”? 如果没有任何监管,任凭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只会带来更多的风险。
事实上,即便是在中国已出现多年的互联网金融形式“网络信贷”,仍然处在监管空白之中,仅去年一年,中国就已发生多起网络信贷公司“跑路”事件,许多投资人血本无归。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指出,金融创新应该鼓励,但监管也必须及时跟进。相关部门应密切关注行业发展,使监管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进一步加强规范,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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