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改了——
“即便知道制约发展,未必就有改革的意愿”
刘慧:
如果并轨那真是很惨,一来我们没有盈利能力,工资本来就不高,如果再没有事业单位原来的养老制度,我们等于两头吃亏,今后还能不能招到人都是问题。
前两天《人民日报》里也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要先改事业单位的人,不改公务员?我们私下里讨论过,谁都知道“双轨制”不平等,大家之所以抵触,是希望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改革方式,最好是公务员跟我们一起改。
杨健(新闻出版从业人员,做过“编外”,也当过“编内”):
这个行业里绝大多数人都明白,制度早就是制约发展的最大枷锁。
可即便知道,未必就有改革的意愿,因为改革意味着既得利益受损。比如一个副高级职称的员工,人家退休前搞个高级职称,五六千块的退休金拿在手里,凭什么支持改革?等他退休了,下一个副高级的员工,又是同样的想法,自然还要拒绝改革。
我认为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是“击鼓传花”,鼓声停止时,手里拿着花的,就是最大的利益牺牲者。所以大家现在都在不停擂鼓,鼓声很大,没人喊停。
另外,现在有很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它们赚了钱还要上缴,是最希望尽快改革的。
王海涛:
养老金的改革方向已经很明确,会参照企业的方式,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个人也需要开始缴纳,这方面的阻力比较大,所以暂时还没有开始执行。今后对领导的工资也会设立上限,不能高于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不再是上不封顶。这些要想真正落实,还需要时间。
(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人名为化名。)
历程
事业单位改革时间表
1992年
全国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2000年
中央下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2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至2010年,全国事业单位已基本建立聘用制度。
2006年
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其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提上日程。
2009年1月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09年9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从2010年起,在全国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
2011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在现有事业单位类别的划分上,《指导意见》给出明确规定: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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