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时,从商务部到国务院,政策建议的口径中跨境电商开始屡屡出现。
国务院办公厅在7月26日印发的《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中提及了跨境电商遇到的问题和已经取得的经验,要求“积极研究以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出口货物所遇到的海关监管、退税、检验、外汇收支、统计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抓紧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随后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将跨境电子商务归类为一些新的具有潜力的贸易方式和新型服务,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支持。
8月19日~23日,获得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单位称号的相关负责人被召集到北京,在商务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电子商务服务贸易培训。
8月23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再次谈到跨境电商的重要性,并特别指出了商务部正在研究并准备出台的支持跨境电商、促进出口的具体措施,包括“规范贸易制度、制定贸易标准、强化在线支付、完善跨境物流、电商出口退税”五个方面。
8月26日,国家电子商务标准化总体组召开改组大会。据了解,这一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改组后,将负责制定“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中涉及跨境电商的重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跨境小额电子单证基础信息规范、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通关业务流程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服务质量评价规范。
8月29日,《意见》公布。
小微先行先试
跨境电商脱胎于一种被称为“小额外贸”的外贸形式。这种形式在国内最早始于2005年,主要是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达成交易,通过PAYPAL等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由于买家多为个人,交易产品量小、交易金额小,这类贸易当时主要通过DHL、联邦快运等快递方式完成运送,形成了一个区别于传统的贸易流程的进出口交易方式。
如果从一条典型的国际产品线举例,一个钥匙扣在国内1元人民币,出口到澳大利亚是1澳元,合5元人民币。假设它的销售终端是社区商场的精品店,那通常毛利率达到35%。分销商毛利率20%,进口商毛利率15%。一般情况下,如果目标价格是1澳元,那么超市进货价就是0.65澳元,分销商进货价为0.45澳元,进口商进货价为0.35澳元(到岸价格含物流费用),这样按照国际正常商务渠道利润分配,厂家应得的价格应该是0.35澳元,合1.75元人民币(到岸价格),减去所有的中间费用,出厂价格应为1.65元人民币/个。
而在国内义乌小商品市场陈先生的出厂价为0.60元人民币,因为有品牌,厂家会按照零售价的8折报价,客人还价会在7折成交,也就是每个钥匙扣出厂价格0.70元人民币/个,国内物流商检加0.10元,离岸价格0.80元,加上退税,加0.09元,厂家实际出厂价格人民币0.89元/个。撇开出口退税的因素,本来厂家的出厂价格可以最低是1.65元,可实际上他的出厂价格还不到0.90元,中间要差0.95元,几乎是厂家出场价格的1倍!
这种模式迅速被市场所接受了。2008年,美国海关及边境巡逻署发布的数据,2008年,美国最大的3000家进口商所占的市场份额正在从往年稳定的73%下降到66%,而2008年,单次购买的进口商数量占到了45%。这意味着少数进口商统治进口市场的局面正在发生变化。 在国内,以这种模式经营的兰亭集势今年6月7日已经在纽交所上市了。
这种模式尤其让规模较小的进出口企业最为受益,显而易见的优势是减少了交易环节,但是劣势是难于监管和规范。
“新的意见虽然从流程上考虑到了此类贸易的特点并进行了优化,但是具体实施中仍有待进一步细化。”肖锋看来,目前的意见仍没有对贸易申报主体进行明确的界定,个人、贸易商或者工厂都可以,这涉及产品的回溯责任确定程度;对于一些高知识产权风险的产品没有特别确认……这些在其看来都是会在未来执行中影响贸易效率的不确定因素。
“义乌获得特批的‘市场采购’模式将出口都归类为旅游纪念品是一个很好的先例,应该从一些商品、一些平台上逐步推进试点。”他说。不过在他看来,目前在跨境电商领域进行的“创新”,都是为一般贸易实现贸易便利化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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