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数字游戏产业
1产业结构
数字游戏产业是指以数字信息平台为基础,提供各类电子游戏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产业。从产品及业务类型的角度来划分,主要包括各类单机游戏(PC单机游戏、电视单机游戏和掌上单机游戏等)、网络游戏和新型的手机游戏三大类。
数字游戏产业的基本结构一般包括上游开发商、中游运营商和下游服务商以及配套的设备制造商等。处于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分别负责数字游戏的研发、制作、发行、运营、代理、分销和支持等工作。
2产业发展现状
(1)产业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数字游戏产业在我国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这十年中,数字游戏产业经历了一个快速成长的过程。除单机游戏市场近两年呈现低迷外,网络游戏和手机游戏市场都有大幅增长。
2004年,中国网络游戏收入247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479%,2005年,网络游戏销售收入达到377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526%。用户数量在2005年底达到了2634万。而据行业研究机构诺达咨询测算,2004年手机游戏市场收入取得了1758%的增长率,达到884亿元,2005年增长567%,达到1328亿元。2005年,单机游戏的市场销售则为2亿元左右。
(2)产业整体逐渐步入成熟发展阶段。从上述统计资料可以看出,我国的数字游戏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具备相当规模的产业形态,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产业整体由初期发展阶段逐步向成熟阶段过渡。
第一,数字游戏产业经过十年探索,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产业上、中、下游环节的建构完成,产业从最初的研发,到终端消费及相关支持都已经拥有完整的体系,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数字游戏产业的竞争态势已经发生变化。平均利润下降,市场进入壁垒提高,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逐渐形成了几个主要企业占据绝对市场份额的状况。如单机游戏的寰宇之星、上海育碧,网络游戏的盛大、九城、网易、金山、新浪、光通等。
第三,数字游戏的产品类型不断丰富,每年新开发的各类产品多达几百种。同时,数字游戏的商业模式也呈现多元化。除传统的产品销售外,还出现了通过游戏空间进行广告业务等新的赢利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