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电影和出版,它们天生就是一家人,关键是,网游和出版不光是拿着版权,还要拍摄成电影。
“盛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其主要收入来源是付费阅读,未来,会有10%-20%卖版权收入。我觉得盛大早晚会自己拍电影,毕竟拥有了相关资源。中文在线,正是因为付费阅读的模式成熟了,在市场上有足够的成长性,它理所当然会考虑与资本有关的运作,比如上市。”王煜全表示。
其次,传统出版单位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下,全球出版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数字化转型。然而,出版单位和新闻单位自主研发的却很少。这主要是由于新闻出版业多年从事的主要是内容生产,传统的编审校已成为习惯性工作。出版单位的人才培养和资金投入都集中到业务方向上,对于技术的研发投入和积累都非常少,仅有的技术人员也多半是负责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
而有关业内人士也对本刊记者透露,“传统出版在数字领域挣钱的几乎没有。特别是电子书企业,传统出版者对他们都很气愤。因为之前说好了要拿分成,实际上却没分到。为什么?其实,电子书企业核心是卖设备,一台电子书值一千元钱,里面的内容叫附送,一下子打包附送10万本书,读者如何看?”
第三,版权面临挑战。
近日,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连发六篇微博并公布手机号,呼吁作家、出版社联合起来起诉百度侵权。一时间,盛大文学和百度之间的侵权之争硝烟弥漫。
在百度文库,任意输入一位中国作家的名字,他们绝大多数作品都会一一呈现:王蒙、余秋雨、海岩、王朔、韩寒等,这些作家的作品整齐划一地排列,以多种形式供网民下载阅读,却没有哪位作家通过这种下载渠道分得版税。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让网络侵权案件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权利人往往对侵权行为采取放任或无可奈何的态度。部分权利人甚至默许一些知名度较高的网站盗版使用自己的作品,以此提高自身知名度,反而助长了网络侵权行为。
归根结底还是版权桎梏。中国的版权非常分散,没有一家公司能保证畅销书的版权做进电子书里。跟国外版权管理的严格、清晰不同,中国缺少一个平台可以代理所有的数字版权,电子书就意味着新书的版权拿不到,导致里面存储的内容全是套装的二十四史、汉英大词典等,有多少人愿意读?
最后,网络作家饱受争议。
仔细研究盛大文学、起点网、中文在线等会发现,这些网站的作家都是本网站的签约作家,而在排行榜上热销的小说,大都是作家在网络上写完之后再出书的。很多网络作家在写小说的过程中,错字连篇、污言秽语,但是读者根本不在乎,它相当于评书联播的网络版,用码字的方式把讲故事的形式搬到网络上,而讲故事、说评书永远有市场。
但是,当打开很多文学网站时,会赫然发现诸如王蒙、王朔、余秋雨这样大牌的作家都是本网站的签约作家,业内人士向本刊记者揭示,“这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是网站利用知名作家的名气达到宣传营销目的的一种伎俩。”
不少作家对网络作家的身份心存不屑,毕竟作家都追求永恒,而网络小说十年之后将没有任何保存价值,所以也就没有出版纸质的必要,除了点击量最多的几部。
阅读电子书的人群和书籍爱好者本质上是“道不同”,这两个群体的用户需求、用户行为大相径庭。阅读电子书的人大都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很强,有强烈的群体认同感。一方面会因为好奇、刺激而尝试数字阅读产品,同时又对传统的习惯有逆反心理,总想挑战一些默认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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