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咕果公司2009年年报,咕果上海公司共实际发生福利费用6690443.47元,可税前抵扣的福利费6688622.28元,应纳税调增1821.19元。
而另一方面,公司年报指,2009年咕果上海公司共需支付的员工工资总额为40304695.80元,若按14%的标准计算,则实际可抵扣的福利费应为5642657.4元。至截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咕果公司对这一数据的具体计算方法作出回应。
而在记者追查上海构寻广告涉税问题时,另一问题也随之浮现:有多家中介代理公司向记者表示,可以向记者提供上海构寻广告公司的发票,并且可以先开票、再打钱。
多家代理公司均称,与上海构寻广告有限公司签订有发票销售的相关合同,构寻广告公司向中介代理承诺可以提供一定量的公司发票,而中介代理公司则负责此类发票的销售,据其中一家中介商介绍,单月开票的最大金额可达到5000万元。
这一说法未得到构寻公司的正面回应。但多家代理公司均表示,与构寻广告公司开展此类发票包销业务已有多年。
监管盲区
除了已披露的税务问题,更多由谷歌广告等互联网电子商务带来的税务问题,由于仍缺乏相关立法,而处于长期“三不管”状态,变成了税收的“灰色地带”。最典型的表现,即Google AdSense广告发布制度带来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如果一个网站加入Google AdSense计划,即成为谷歌的内容发布商,作为内容发布商可以在自己网站上显示谷歌关键词广告,谷歌根据这些广告被点击的次数向网站主支付佣金。
仅2010年第一季度,谷歌公司就从AdSense计划中获利20.4亿美元,占其总营收的30%。
此次谷歌中国税务问题的暴露,也引起了加入Google AdSense计划的众多中国网站主的不安。
“目前网站主通过AdSense计划获得的收入,是不用缴个人所得税的。但现在谷歌中国因税务问题被查,会不会追究我们发布者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一个参与谷歌中国AdSense计划的网站主不无担心地问。
据该网站主介绍,由于支付方式的限制,目前网站主发布谷歌相关广告的收入所得,多是通过西联还款支付的方式从境外直接汇往境内。西联支付为一家国际性的特快汇款公司,是Google Adsense 向个人广告发布者支付相关费用的主要渠道。
当Google Adsense支付广告展示费用后,相关的网站主第二天即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邮局或银行办理汇款接收。
正由于此种汇款方式直接将款项支付到个人,且西联汇款仅是一种支付渠道,在整个过程中,谷歌公司、西联汇款或终端银行、邮局都不会对款项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而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申报显然有欠约束力。
上述网站主称,“现在我们担心的,正是以后AdSens收入也会被强行交税”。
谷歌AdSense计划带来的个税申报问题,仍只是互联网行业税收监管问题的冰山一角。“如谷歌广告、淘宝等电子商务的兴起,带来了税收界定上的困难,因为电子商务都是虚拟交易,无实物的流转,尚没有具体的法规可以进行相应的监管。”上述税务专业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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