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一刀切的消灭单体网吧,推崇网吧连锁模式,在网吧行业,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从2003年文化部颁行《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开始,
政府自上而下力推的网吧连锁模式在国内已经存在了七年时间。尤其是从2007年开始,文化部联合14个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停止全国范围内的单体网吧牌照审批,在网吧存量市场中推进连锁化,更是将网吧连锁化推向高潮。 2003年6月,文化部开始在全国网吧行业推行“10+3”模式(即十家全国性连锁,每省3家省级连锁)”,当时10家国字号网吧连锁牌照分别发给了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设立的中青网络家园有限公司、中国录音录相出书总社设立的北京中录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亚联电信网络有限公司、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首创网络有限公司、长城宽带网络办事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电华通通信有限公司、瑞得投资控股公司,于是这些获得牌照的企业纷纷开始跑马圈地。
在2003年至2009年之间,网吧业界关于网吧连锁业态为什么持续“连而不锁”,网吧连锁的盈利模式,到底是直营连锁好还是特许连锁好,甚至是自由连锁好,网吧连锁模式在中国网吧行业中的利弊分析,网吧连锁业态是否应该和单体网吧业态公平竞争,是否应该解禁单体网吧牌照、政府自上而下推进型连锁是否应该被自下而上的市场连锁模式替代等话题的探讨和争论就一直未曾停止。
其实,无论是网吧连锁化或是网吧单体化,只不过是在国内网吧市场中存在的两类核心经营业态。连锁网吧代表的是集团化、专业化、高端化、产业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方向,从经营业态上看是对单体网吧的升级。但单体网吧加盟连锁网吧的前提是连锁网吧有品牌价值,同时连锁网吧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可被复制,但现今看来,国内网吧行业存在的连锁化模式,更多不是依靠市场整合力量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模式建立起来的,既缺乏品牌效应,同时没有好的连锁盈利模式,这都促使网吧连锁模式在国内和单体网吧模式相比,优势并不明显,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强推了多年连锁模式,但至今单体网吧仍旧是市场主体的根本原因。
2009年,政府推进型网吧连锁模式在深圳、长沙、辽宁、河南、山西等多地区或省份开始不断升级。在这种趋势和背景下,文化部在2009年9月7日印发颁行了《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目的一方面是对实施了近六年国内网吧市场的连锁化现状通过认定进行梳理与掌控,为今后更好的政策推进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则是对网吧连锁的概念做了修订。然而最终认定的结果,却让业界大失所望。
2010年8月,文化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宣布向零度聚阵、中录时空、北京瑞得和中电华通4家公司下发了网吧新政颁布后的首批《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证书》。这意味着2003年的国字号十大连锁网吧,如今已经纷纷退出市场,垄断性、自上而下政府推进型的连锁已经被市场证明是失败的。2010年12月10日,作为当年浙江省最早拿到省级网吧连锁牌照的浙江沸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沸蓝网盟”,在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只有103.63万元。沸蓝信息的法人代表许凌峰表示剥离网吧业务实属无奈,做了这么多年,投入巨大,真金白银投入的2000万元注册资本几乎打了水漂。这可看做是省级连锁网吧企业经营现状的一个缩影。
笔者认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既存的合法网吧业主,是不能被随意取缔,否则就可能涉及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补偿问题。例如既存网吧从业者的补偿、安置、再就业问题;既有IT互联网产业链厂商与网吧合作关系暂停损失是否应该赔偿的争议性问题;单体网吧都关了,连锁网吧投入不能开辟如此多的网吧,那么既存的网民上网需求如何满足等问题。目前来看,
政府主推的仍旧是直营连锁模式,而非市场特许连锁加盟模式。对于网吧产业的连锁化发展,笔者认为政府应该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应积极引导市场力量自下而上的进行连锁化发展,通过区域性连锁、联营连锁、自由连锁、特许连锁、直营连锁等模式的并存发展,由连锁经营者以持续运营的心态打造自身的品牌和多元化的盈利模式,只有在这个前提下,连锁业态的繁荣发展才能够被唤醒,单体网吧的特许加盟积极性才能够被调动。
网吧业面临的四大困境
1、政策法律困境:考察一个产业是否成熟,除了看其是否有成熟、周延、细分的的产业链以及稳定的利润来源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看其是否具有一个稳定的法律环境。国务院2002年颁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台初衷仅是因为北京“蓝急速网吧纵火事件”,随后网吧从自由竞争时代,进入了严苛的运动式整顿治理时代,目前来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文化部系列关于网吧连锁化政策的规定,已经严重的制约了网吧行业的发展。例如网吧零点断网是否合理?未成年人是否有权利进网吧?网吧单体与网吧连锁之间的关系本质是什么?网吧税收到底该按娱乐业还是服务业征收?网吧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和自主经营权到底该如何捍卫?等等,可以说这些问题才是现今网吧业迫切需要面对和解决的。
2、多元化创收困境:目前网吧的商业模式很土,仍旧采用的是延续了十多年的上网时间兜售模式,但伴随家庭上网的普及,以及PC、移动终端的价格速降,网吧被替代的可能越来越大。网吧行业迫切需要开拓出多元化增值来创收。有数据显示,网吧增值业务占网吧总收入的比例越来越高,在一些地区,增值业务收入甚至能占到网吧总收入的20%。诸如饮料食品销售、点卡销售、空中充值、数码产品销售、PC形象展示、网吧店中店、网吧网游联合运营、网吧咖啡模式、广告销售等网吧增值业务,在未来几年仍将是网吧总营业收入的有力补充。 3、应对法律诉讼困境:游戏、影音、聊天是网吧三大娱乐服务,近几年,伴随众多网吧影视提供商的出现,以及此起彼伏的网吧影视维权纠纷层出不穷,网吧影视正版化趋势已经形成。网吧业主如果在采购合同中,不能明确要求网吧影视提供商全责保障内容无版权瑕疵,否则承担全部侵权赔偿以及违约责任。从2009年开始,有大量网吧因为影视提供商提供的内容存在盗版而连带侵权,被法院判决赔偿版权人不菲金额,甚至出现专业的以打网吧版权官司而生存的人或公司。2010年,8月9日,微软起诉动感网络侵权一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微软状告动感网络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安装、使用了微软依法享有著作权的Windows系列软件以及Windows Server系列软件,索赔158万。可以说网吧软件版权的纠纷也一直此起彼伏。
4、黑网吧不正当竞争困境:黑网吧泛滥,有多种原因,六年前,笔者就根据调查和总结,曾将国内现存的黑网吧概括为五种类型,分别是逼良为娼型黑网吧、贪得无厌型黑网吧、有权有势的黑网吧、合法型黑网吧、公益型黑网吧。对于贪得无厌型黑网吧、有权有势的黑网吧、公益型黑网吧三类,执法机关是应该坚决打击和治理的,但对于逼良为娼型黑网吧和合法型黑网吧,执法者却应该反思,是否是在行政执法中或政策监管设立上出了问题,以至于让本应该合法存在或经营的网吧,成了黑网吧。由于多年来,单体网吧牌照停止审批,市场新进入主体要想涉足网吧行业,除了高价牌照买卖、挂牌连锁外,别无他途,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业主就不得不干起了黑网吧的营生,对这些黑网吧业主而言,他们是盼望“转正”和“洗白”的。由于2011年文化部全国网吧总量布局规划不变的思路和逼良为娼型黑网吧、合法型黑网吧区域性存在的事实,笔者断言,2011年,国内黑网吧仍旧难消亡。黑网吧对合法网吧的不正当竞争也将继续存在。
网吧业的生命周期及未来出路
关于网吧行业的前景问题,业界一直存在疑虑。一方面中国网吧占据了全球网吧市场的80%以上的份额,伴随网民普及率的提升,上网终端设备的普及,网吧扮演的上网场所的角色将被淡化;另一方面,在酒店、商场、咖啡厅、休闲娱乐场所,提供上网服务已非常普遍,这也会对网吧市场造成冲击。
如果将网吧市场的发展划分为起步期(网吧提供内容以信息获取为主)、上升期(网吧进入快速发展,网吧内容开始转向娱乐内容)和成熟期(网吧仍然是娱乐平台,但随着家庭个人电脑和网络的普及,网吧总量开始下降)三个阶段,那么目前,国内的网吧业正在由上升期向成熟期转型,至少还会有10-15年的发展空间。在这个过程中,网吧会向三、四、五级城市进行纵深发展,作坊式单体网吧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在一、二线城市中,集商务、休闲、娱乐、咖啡等文化于一体的高端网吧,将日趋成为主流。
此外,据媒体报道,成都某网游公司,将首次在国内游戏行业中采取“网吧运营”模式,通过联合各个网吧运营,真正去把握到最终的游戏用户。按照这种模式,网游公司将为每个网吧提供一套游戏运营方案,由网吧参与道具销售等运营环节,并最大可以获得40%的利润。在网吧连锁化进程中,如果由盛大、腾讯、网易这样的游戏巨头加盟或开网吧连锁店是最能调动网吧行业升级的。如果网游网吧联合运营能够成一方气候,不排除未来会有游戏巨头投资网吧行业,整合现今网吧行业的“作坊式”经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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