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不再审批新的婴幼儿乳粉企业
今后的两年内(“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不再批准新建的婴幼儿乳粉企业。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昨日说,除此之外,对于2011年以来新建和改扩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项目,工信部还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清理审核,淘汰不达标的企业,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产业政策与生产许可条件。
目前,我国的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为127家,2012年,我国的婴幼儿乳粉消费量为69万吨。美国的婴幼儿乳粉销售量比中国多,但全国的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只有4家。陈君石认为,我国的127家企业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尤其对于用鲜奶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而没有自有奶源的企业,原料奶的质量和安全性的控制难度很大。
高伏昨日表示,接下来,工信部的重心将放在127家企业的兼并重组上。目前,工信部将抓紧研究制定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争取在两年之内,使婴幼儿配方乳品的十大本土品牌企业的产量占社会总量比例由目前的43%提高到60%以上,五年之后,提高到75%以上。
此前3天,蒙牛发出要约,全面收购雅士利全部发行股票。业内人士指出,蒙牛收购雅士利将拉开国内乳品企业强强联合的大幕。
禁止未经专门机构复核发布婴幼儿乳粉检测结果
昨日的媒体座谈会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还表示,为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以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马纯良介绍,我国将坚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婴幼儿配方乳粉社会共管共治格局。但最近几年,媒体发布过一些食品的检测结果,这些结果是一些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的,但也有检测机构发现自己在检测方法、结果上有误,并进行更正的情况。因此,必须保证检测的结果准确可靠。
任何企业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不得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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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委联合发文:奶粉生产企业须有自建自控奶源
该意见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对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实施批批检验,确保原料乳(粉)质量合格。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销售记录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建立完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
九部门联合文件20日下发 新婴幼儿奶粉不再审批
对于贴牌、委托、分包生产,文件规定“任何企业不得以贴牌、委托、分包的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奶粉,不得使用除牛、羊乳以外的的原料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在国内销售的国内外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自文件下发日起,需统一进行标签备案、配方备案、企标备案,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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