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标准委于去年首次发布的《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份被誉为“首个电视收视调查国家标准”的准则,或将在一定程度上使国内电视收视率造假得到抑制。
三大重点准则直指收视造假
全国33座城市收视数据显示,2月11日当天全国整体收视率超过40%,而央视今年春晚当天,在全国202家电视台“并机”播出情况下,收视率也不过只有30.98%,该数据一公布曾一度引起业内哗然。SMG尚世影业总经理苏晓在2014中国电视剧制播年会上更是直言:“现在数据污染已严重到荒唐的地步!”
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秘书长王鹏举对此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最初国内从事电视收视率统计、发布的机构有两家,一个是央视索福瑞;另一个是美国纽约的尼尔森,而如今只剩下索福瑞一家。由于专业的机构少之又少,再加上没有明确的行业标准进行界定等诸多因素,使得收视率造假的问题存在已久。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针对收视率的收集、调查机构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准则》指出,数据提供方必须对样本户资料严格保密,严防样本户受到第三方的影响;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方面,收视率调查机构须遵照监管机构和ISO国际质量标准的各项规范要求,并接受独立的第三方审核,以确保调查执行的科学、规范、客观和公正。
实际效果有待实施后见分晓
那么,这份《准则》的正式实施对从业者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抑制行业顽疾又会起到哪些实质性的作用?
国际电视电影交易中心CEO龙童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准则》作为国家标准,其实也可以被称之为电视收视率调查过程中的第四方。它对行业所起到的监督作用是值得肯定的,“从此电视收视率的调查,不再是版权方和电视台之外的第三方数据调研公司,垄断收视率发布标准的时代将被终结”。
在电视节目编导毕小超看来,此次《准则》的起草团队里既有像中国信息协会市场研究业分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专业研究机构,也有上海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这样的一线单位,客观地讲《准则》本身具备一定的公信力。但由于其并非法规,因此很难说具备足够约束力。“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这份《准则》的可行性还有待市场考验。以《准则》中提到的‘数据使用方也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业竞争’为例,就比较难以界定和进行实际操作,毕竟如果仅凭遵守职业道德去约束从业者有些主观。”
根除“顽疾”光有国标还不够
在业内人士看来,尽管《准则》的正式实施对于抑制行业乱象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消除造假“顽疾”光一个国家标准还远远不够。对此,龙童向北京商报记者解释:“作为版权方,一部新片拍出来与电视台签订采购合同都有收视要求,如收视不好,版权方的版权费就得不到保障,为了收视好不得不从一些小数据公司买数据,也是迫于无奈。作为电视台也是无奈之举,如高价买回来节目,收视率达不到,广告费就拿不到,而且收视率也是台里内部考核的一大标准。”
王鹏举强调,由于一直以来,收视率似乎已经成为评价一部电视剧,或者电视节目质量好坏的惟一标准,致使某些从业者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博取高收视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如今的电视荧屏上雷剧不断,而一些制作精良的作品却难以获得高收视。收视率造假其实反映出了目前电视行业制作、播出整条产业链上等问题。要想根除这一顽疾,在出台并不断完善相关行业标准、法规的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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