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世博向营销“搭便车”说不
北京奥组委每年都要应对四五百件直接侵权的案件,但是对于隐蔽营销(ambush marketing,又译埋伏营销),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岩昨日在第二届世博会与法治化论坛上表示,他们也无可奈何,“目前对付它几乎没有什么经验”。
他说,隐蔽营销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很多营销类书籍倒把它作为正面教材进行阐述,而且都强调技巧很高。最早发现的隐蔽销售是盐湖城奥运会,本来啤酒类项目百威啤酒是指定产品,但是盐湖城有一个小啤酒厂在自己的包装上写着“盐湖城奥运会非指定产品”,这让主办方无可奈何。
现在北京奥组委也遭遇到了几十家这样的企业准备搭便车。比如一场重要赛事,某个厂家购买了1000张座位相连的门票,派给自己的员工,而员工都穿上带有厂家标记的服装,或者整体构成某种图案的服装,只要电视摄像头扫过全场就会带来广告效应。刘岩表示,这个问题几乎没办法解决,目前就想到了不卖数量巨大的连续座位票。
除了奥运会,2010的世博会也可能遭遇类似问题。上海世博局副局长周汉民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虽然离世博会开幕还有四五年时间,但是到目前为止,已经查处了六起侵犯世博会标志的案件。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赵久苏律师建议,遇到隐蔽营销,正常赞助商可以冒名侵权、贸易侵权以及对合同关系的干扰等理由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在赞助商与主办方签订赞助合同时,也可以用许多单独合同详细规定权益及权益使用方式来弥补漏洞。 中国首选,价值之选!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21—52132511(上海)010—58685776(北京)020—34254460(广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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