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朱裴)2004年我国3%的GDP被环境污染吞噬。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我国第一份经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研究报告《中国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研究报告2004》,结果表明,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
绿色GDP核算是指从传统GDP中扣除自然资源耗减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的核算体系,能够更为真实地衡量经济发展成果。
我国于2004年3月启动这一项目。此次核算结论指出,2004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118亿元,其中,水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862.8亿元,占总成本的55.9%,大气污染的环境成本为2198亿元,占总成本的42.9%;固体废物和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57.4亿元,占总成本的1.2%。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与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指出,由于部门局限和技术限制,已计算出的损失成本只是实际资源环境成本的一部分,这说明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环境危机已经制约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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