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部法规3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 中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 从3月1日起,将有34部法规、规章文件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17部,地方级17部。
继《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之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反洗钱工作更加深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出台显示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此外,造价工程师、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4类人员将实行新的注册执业制度。
据报道,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中约70%进入中国。这些电子垃圾材料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已经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形成了严重的威胁。由信息产业部等7部委联合出台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从3月1日起,凡是要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涉及计算机、手机、DC、DV等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必须采用贴标识或写在产品说明书里的方式,对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自我声明”。
3月1日起,无证排污将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2006)》明确要求,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中国银监会修订出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2007)》为商业银行开“绿灯”,允许商业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这是1997年中国政府要求银行业退出金融租赁业后再度重启闸门。
中国银监会修订出台的另外两个关于信托管理的法规3月号也将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信托公司可在异地开展业务,可以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可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信托产品可以公募。按照《办法》,个人认购信托产品的起点从5万元升至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