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将助推外资深入内地
近两天本报物权法问题咨询热线(021-61213800*681)继续收到不少读者来电咨询,有些问题在本报前几期专题中已做回答,这里本报将收到的一些新问题做一整理,其中外商Gromer就物权法对外商投资的影响所提疑问颇具典型性。昨天,本报请来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倪旭东律师为读者进行解答。 外商Gromer问:目前我们参与了中国很多大型项目建设,这部法律的出台会使我们在华投资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倪旭东答:“物权法所规定的一个基本精神就是平等主体平等保护,只要是合法的财产,就应当给它一个平等的机会,因此物权法的颁布也有利于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私人物权。” 倪旭东指出,物权法同样保护外国人在中国的合法私有财产。之前由于特殊地理位置和国家政策的原因,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物权法从制度上确立了所有的私权在公权面前平等的原则后,势必增强外商进一步投资中国的信心。因此,我们相信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将促进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特别将推动那些一直在沿海地区徘徊的外国资本深入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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