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五千旧规新法正在完善
我国为中小企业发展清障
【记者杜文北京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6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2006年底,已清理出了5000多件与“非公36条”不一致的规章和文件;一方面要继续清理和审核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同时,还要按照现在的需求,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和“非公36条”文件指出的方向,制定和完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
欧新黔说,在改进法律环境方面,已经有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同时还在立法,有关的法律条款正在制定当中。首先是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36条》)之后,发改委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发改委把这36条已经按照职责分工分为37项任务,分工到56个相关部门,到现在为止37项的配套文件完成了27项,还有10项正在抓紧落实当中。
关于法律方面,这个文件发布以后,首先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的通知。之后进行了具体落实,截止到2006年底,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审核了规章性的文件,就是法律法规以上的文件130多万件,其中清理出了5000多件与“非公36条”不一致的规章和文件,也就是说废除了5000多件。
对于在奥运会期间,中小企业如何获得公平的商机,欧新黔表示,按照中小企业法规定的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这几方面,政府在奥运会期间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按照这几方面依法行政。按照“非公36条”文件的要求,政府要在市场准入,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金融的支持,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维护中小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提高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监管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政策协调这7个方面采取措施。
欧新黔说,在执行这7个措施的过程当中,是会使中小企业在奥运的活动当中能够得到公平的准入机会,只要企业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能力,是会在这项活动当中受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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