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联合声明确认互不为威胁
强调互惠合作 领导人将隔年互访 7日上午,胡锦涛和福田康夫在东京首相官邸举行会谈。 新华社东京5月7日电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7日在东京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此次联合声明是双方自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以来的第4个政治文件。
中日友好别无选择推进战略互惠关系
在声明中,中日双方一致认为,中日关系对两国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两国对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肩负着庄严责任。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中日双方重申,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及1998年11月26日发表的《中日联合宣言》构成中日关系稳定发展和开创未来的政治基础,确认继续恪守三个文件的各项原则。双方确认,继续坚持和全面落实2006年10月8日及2007年4月11日发表的《中日联合新闻公报》的各项共识。
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两国互不构成威胁
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双方将不断增进相互理解和相互信任,扩大互利合作,使中日关系的发展方向与世界发展潮流相一致,共同开创亚太地区和世界的美好未来。
双方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双方重申,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双方确信,坚持和平发展的中国和日本将给亚洲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
重视日本国际地位愿见其发挥更大作用
日本在战后60多年来,坚持走作为和平国家的道路,通过和平手段为世界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中方对此表示积极评价。双方同意就联合国改革问题加强对话与沟通,努力增加共识。中方表示重视日本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愿意看到日本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双方坚持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问题。
日重申台湾问题立场
日方在声明中重申,继续坚持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表明的立场。
建立定期互访机制领导人隔年互访
中日双方决定在以下五大领域构筑对话与合作框架,开展合作。 (一)增进政治互信。双方确认,增进政治安全互信对构筑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决定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原则上隔年互访,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
(二)促进人文交流,增进国民友好感情。
(三)加强互利合作。双方决定重点加强在能源和环境领域的合作;从战略高度有效运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四)共同致力于亚太地区的发展。
(五)共同应对全球性课题。双方确认能源安全、环境保护、贫困、传染病等全球性问题是双方面临的共同挑战,双方将从战略高度开展有效合作,共同为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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