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贷款:坚持商业化审批 “5·12”汶川大地震后第7天,5月19日晚,央行联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1号文),要求各银行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除了这份纲领性的文件之外,记者从一位央行人士处了解到,接下来央行将分别就灾区的信贷、存取款、支付、结算、保卫等方面分别下发更为详细的指导文件。央行成都分行目前就正在积极调研灾区存取款出现的各种冒名顶替等混乱情况,并准备积极上报央行。
此外,银行正在调整灾后重建的信贷资金发放政策。虽然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但商业化原则和商业化审批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一个共识。
“自救式”资金支持
在事关宏观调控的货币信贷投放方面,虽然通货膨胀依然有压力,面对灾区需要,央行选择了“自救式”而非改变国有和股份制银行信贷规模控制的货币松动。在对四川、甘肃发放再贷款55亿元后,5月21日,央行决定向陕西、重庆、云南三地辖内银行和农信社追加再贷款15亿元。
此外,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5月21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四川受灾地区签订授信协议总额达到826.6亿元。记者了解到,在地震发生后,商业银行用于抗震救灾的信贷投放资金一直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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