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零售促销管理”正式出台
北京市商务局昨日正式公布《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叫停商家的“数字游戏”——返券促销活动。同时规定,从下月起,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需上报,该促销《规定》将涉及全市1000余家零售企业。
市商务局在《规定》中要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不得举办购物返券促销活动。凡举办购物返券促销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促销活动;影响经营场所秩序或拒不停止的,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出台的《规定》明确要求,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促销时间不得少于连续3个营业日,不得限制购物的数量和时段。生活必需品以外商品的限量促销,也应当明示促销商品的品牌和数量等。
《规定》明确要求,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在经营场所举办的促销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其中,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包括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家居建材店、专卖店、折扣店等零售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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