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还有推出的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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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9-26 21:44:38 来源:
作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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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初推出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扶持“两高五新”(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企业的成长。如果能有其他的办法解决此问题,那创业板推出的价值就不大了。其实,以中国现在的状况,VC、PE、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城商行等只要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支持,对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而言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资金借贷都不是问题。VC(风险投资商)解决早期和成长期企业的资金问题,并参与和扶持其运营;而PE(股权投资商,含私募股权基金,券商/保险机构直投资金,产业资金等)则解决成长和成熟期企业的资金问题并扶持和监督其规范运营,以符合未来资本市场上市条件。小额贷款公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城商行等金融机构则同样在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产业扶持政策下做有利于自己的事。目前的关键在于,这一些列的扶持政策并没有完善甚或是根本还不象样。如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小额贷款公司只处于试点等。但让我们欣喜地是,最近沪深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做出了有利于PE投资商和产业资本在所投资公司IPO后二级市场变现的规定,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IPO后36个月内经交易所同意,可以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或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法人中转让所持股份。而对于在发行人刊登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前12个月内以增资扩股方式认购股份的持有人,其承诺不予转让的期限由36个月缩短至12个月。这些措施对PE资金介入和扶持优质中小企业的成长都有正面引导作用。
在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环境得到完善,持续大力支持VC,PE资金的发展并能理顺其资本市场的退出渠道(及时从二级市场退出再寻找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投资并扶持其成长)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后,创业板就并不是非要“创”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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