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3日,深圳市召开了全市就业工作会议,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说“农民工”的概念已发生变化,深圳“农民工”这个概念将会消失,“农民工”的第二代现已成年,他们在就业时会选择留在深圳。(2009年7月6日《广州日报》)
“农民工”不是形容词,本来就没有善恶褒贬之分,然而这些年来,“农民工”这个词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二代”感到反感,大喊“别再叫我们农民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照顾农民工的感受,纷纷为“农民工”改头换面,出现如东莞市把农民工改称为“新莞人”,青岛市把农民工改称为“新市民”等。
改革开放初期,官方把“拥有农业户口、被雇佣去从事非农生产活动的农村人口”,统称“农民工”。千千万万的农民变成工人,打破了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以农民为人口主体的社会结构,为中国加速走向工业化作出巨大贡献。2006年3月27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高度肯定了农民工作为“中国农民自发地突破城乡二元分隔制度而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对于推动自由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对于推动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按理说,农民工为社会做出过巨大贡献,“农民工”这个词就应该象“科学家、”“教师”等等称谓那样令农民工为之自豪,可事实却恰好相反。这其中的原由在于农民工社会地位的低下。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城乡严重分离,“农民”二字便长期被作为一种身份标记成为身份卑微、社会地位低下的代名词,农民工也就当然地成了城里人眼中的“二等公民”。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拿的却是最低廉的报酬;被社会保障制度拒之门外……
“城里人”和“农民工”的这种泾渭分明的境遇正是歧视之所以发生并赖以存在的基础。消除歧视,仅仅给“农民工”脱下“马甲”,或换上一件新“马甲”,无非是重演诸如“卖淫女”被改称“小姐”的闹剧。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填平农民工与城里人之间的“鸿沟”,消除城乡之间的巨大差别。一方面,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让农民工名正言顺地与城里人共处;另一方面,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穿T恤、牛仔裤,留时尚发型,不会象父辈回到Cye.com.cn原来的土地,起码不会每年回去过年”;“如果持居住证者找到工作,那么居住证的时间将延长,处于失业状态的持证者,居住证会由长期变为短期”等等,这些表面文章无益于“农民工”实际地位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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