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会把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直接发送至各高校校园,有意进行培训的毕业生可在校园内进行报名。这是日前出台的《河北省“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按此《实施方案》,高校毕业生还将实现在校园内领取《就业登记失业证》,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将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依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有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意愿的毕业学年高校学生进行调查摸底,按规定在学校或创业所在地为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为创业高校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扶持。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高校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会同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发布培训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咨询、报名等服务。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我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计划每年对2万名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并按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同时进行创业实训。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面向优势企业大力征集高质量的见习岗位,组织择业期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根据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利用创业服务资金,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项目推荐、创业服务专家指导、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模拟实训、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创业帮扶。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帮扶补贴。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并帮助其落实一次性创业补助。
今后我省每年都将认定一批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创业指导中心,重点予以指导和扶持。凡在场地、人员、设施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具体标准另行制定)的高校,均可向省就业服务局申请在本高校内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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