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我省日前制定实施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于2014—2017年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下称“计划”),实现引领不少于6万名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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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培训
开设创业类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普及创业教育是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关键。据了解,各高校将普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系统开展创业教育进课堂活动,切实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积极开发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计划”还透露,将重点加强4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人社部门要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共建模式,在全省规划建设100个大学生创业园,对批准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的,省给予一次性补助。
培训是创业必不可少的途径。“计划”要求,人社部门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2014—2017年创业培训不少于16万人。
“计划”要求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鼓励支持大学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创业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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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
个人名义从事家政家教可不登记
创业需要扶持,简化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可以帮助不少大学生起步。据了解,“计划”要求工商部门要大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完善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优化业务流程,为创业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捷服务。
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高校毕业生提供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拓展出资方式,允许高校毕业生以其共同开发、自主研发、科技创新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成果作为出资。
允许高校毕业生申报登记时使用文化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移动媒体广播电视、电子书包、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等用语作为名称中行业和具体经营项目的表述。
以个人名义从事家政服务、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教育的,可以不办理工商登记。
对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毕业前2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初次创业且经营6个月以上、正常申报纳税的在校生和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可按用工人数给予吸纳就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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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减税
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免征营业税
扶持创业,税收优惠是其中重要的一块。据了解,“计划”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企业,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000061,股吧)免征增值税;对企业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可按规定享受软件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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