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上,备受广大家长和毕业生关注的《大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暂行办法》出台。办法制定了哪些优惠措施?什么条件可以申领自主创业资金?就此,记者采访了制定该办法的相关人员,详细解读该政策。
出台背景:希望星星之火成为燎原之势
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既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也是鼓励创造和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我市一直在探索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新路子。2005年,沙河口区黑石礁街道开展了“激情创业黑石礁”活动,为8名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无偿资助和一系列的服务,2006年,沙河口区政府设立了30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资金,开展“激情创业沙河口活动”。目前,沙河口、西岗等地区设立了大学生创业资金,积极鼓励有志向、有能力、有条件的毕业生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并带动了其周围一批毕业生实现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正在逐步成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市政府及时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目的就在于整合资源,加强引导,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便捷的服务和有力的支持,推动我市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由星星之火形成燎原之势。
适用范围:落户我市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凡是在择业期内、有志以自主创业形式就业,且已落户我市的高校毕业生,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均可申请办理《自主创业证》,作为享受自主创业相关优惠政策的主要证明,持证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应待遇。根据国家规定,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以2007年毕业的全日制统招大学生为例,想要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毕业生只要在2009年6月30日前的择业期内,都可以按程序申领《自主创业证》并持证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创业培训费用减免资金援助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毕业生自主创业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缺乏经验,二是资金短缺。为此,我市为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供了创业培训指导、工商费用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无偿资金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和优惠。同时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对毕业生的自主创业进行定期跟踪,帮助毕业生及时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管理、技术和资金等问题。
《办法》规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缴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针对小额贷款问题,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不是所有的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都能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有一套完整的审核体系,创业项目需要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良好的发展性才能申请到小额贷款。小额贷款的担保金额在2万元左右,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资金申领:依据评审结果来确定无偿资助金额
市政府设立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计划将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为自主创业毕业生提供无偿资助。当然这个资助也是建立在项目评估的基础上,将定期组织专家评委会对申报的自主创业项目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来确定无偿资助的金额。
对于政府资助的创业项目,我市将建立一套有效的跟踪服务机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体系,街道都设立了专门的工作站,社区都有专人负责。我们将以这个工作体系为载体,随时了解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情况,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进行动态的跟踪服务和后续管理。同时,我们也希望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与我们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以便于我们不断总结创业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
贴心提示:有疑问可通过网络和电话咨询
如果对于政策的理解或具体程序仍有疑问,可通过网络或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大连人事编制网的网址是: www.rsj.dl.gov.cn,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的网址是:www. dlgxbys.com;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电话是:84352526。【相关链接】
申办《自主创业证》需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报到证;
4.《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5.1寸免冠照片两张。《自主创业证》发放方式:
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即可发放《自主创业证》,并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自主创业证》管理方面有关规定:
1.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自主创业证》基本情况登记册,实行微机管理;
2.《自主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
3.《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并按发放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4.《自主创业证》有效时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3年内有效,过期后交回发证机构;
5.对转让、出租、借用《自主创业证》的,由发证机构没收其《自主创业证》,并对责任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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