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聘粤籍员工可享社保补贴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怎样鼓励人们创业?劳动力素质怎样与现代产业相匹配?……随着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步伐的加快,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55号)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等人群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就业结构推进产业转移,并规定他们招聘特定人群可享受社保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通过政府引导、多方投资的办法,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土地或厂房、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1个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综合运用收费、场租、电价等优惠政策,对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人员予以扶持,让他们创出有生命力的、符合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标准的企业。《通知》还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广开创业门路,大力推进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
《通知》鼓励社会青年、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自主创业,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规定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工商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复退军人创业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享受自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规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凡与招用本省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长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此外,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最长也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
《通知》还鼓励青年创业,要求省劳动保障厅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组织1万—2万名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能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0%.
据悉,随着我省产业升级和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必然带来技术与管理的升级,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全民技能提到重要日程上来。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的要求,把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力争使本省劳动力每5年至少接受1次技能提升培训。同时,《通知》还规定2008-2012年,力争每年组织劳动预备制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创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等600万人次,到2012年底,力争使全省技能劳动者占非农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达到25%左右。
《通知》明确提出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发展技工教育,到2012年,全省建成5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120所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全省技工学校规模达到100万人,年培训规模达100万人次。“十一五”期末,全省建成30个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10个技师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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