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出台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茂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本市确定了新增就业38万人的目标。除安置失业人员、企业裁减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外,今年全市新成长的劳动力17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就有11万多人需要就业,占需安置就业人群的比例大。
到公益岗位工作 考公务员优先
于茂东告诉记者,以前,公益性岗位都是面对下岗失业人员的,今年本市要开辟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就业岗位新渠道。每个街道、乡镇、社区选聘一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公益工作。为工会、共青团、妇联选聘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创业和就业等公益工作。今年全市公益性岗位计划安置5000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1年以上锻炼,政府给予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我们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单位和边远地区工作。今年要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工作。本市要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务基层奖励金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
机关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优先录用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深入基层,了解社会,奉献才干。新出台的《意见》中特别强调各用人单位在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时,要消除就业歧视,积极吸纳女大学生就业。
发展新融资机构扶植创业
在创业方面,今年本市实施《2009-2012年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规划纲要》和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了方便条件。提供融资服务,场地服务,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建立创业园等,为有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开辟创业通道。本市将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合作社和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发展,努力满足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需求。还将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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