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16日讯 为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宣传大学生创业典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众报业集团(大众日报社)决定联合开展“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目前评选各项工作已经启动,至9月底结束。
参选人须满足条件为:2005年(含)以后毕业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白手起家,艰苦创业,所创办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从业人数不低于20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企业管理规范,与雇用人员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认真落实国家财税金融政策,不偷税漏税,不无理拖欠贷款,无诈骗行为,文明经营,拥有良好信用等。
参评人选由各市各高校推荐,初选后确定入围人选,通过大众日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群众票和专家票权重各占 50% ,根据投票结果最终确定10 名大学生创业之星人选,其余入围者授予“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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